为了进一步调动会计及相关专业学生学习会计知识的积极性,强化学生会计职业技能训练,培养学生会计实际账务处理能力,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活跃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决定举办汉中职业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系第二届会计技能大赛,现拟定会计技能大赛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安排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系第二届会计技能大赛由会计技能大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会计教研室、实训中心、财金教研室联合承办,系办公室、学管办协助。
成立会计技能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专家组,负责大赛的领导、日常准备及大赛命题与咨询工作。
1、技能大赛领导小组:
组长:李永宏
副组长:赖秋萍 袁军
2、技能大赛办公室
主任:吕相征
成员:刘国红、戴文娟、王慧、付杰、龚云
3、成立会计技能大赛专家组
组长: 李永宏
副组长: 赖秋萍 袁军
会计理论知识比赛命题负责人:余丹
会计理论知识比赛命题组成员:衡睿杰 李洁 余丹 王丹
试题审核:赖秋萍 叶梓
会计理论知识比赛命题负责人:王慧
会计手工实务操作比赛命题组成员:刘国红 王慧 张荣庆
试题审核:李永宏 王慧
二、比赛项目、方式及内容
1、比赛项目及方式
(1)比赛项目
第三届会计技能大赛设会计理论知识、会计手工实务操作两个比赛项目。
(2)参赛方式
会计理论知识比赛为个人赛;
会计手工实务操作比赛为团体赛,每队参赛学生上限为4名。
2、比赛内容及要求
(1)会计理论知识比赛
采用笔试形式,比赛内容为基础会计、初级会计实务。
(2)会计手工实务操作比赛
会计手工实务操作比赛执行的专业技术标准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处理具体原则和方法遵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序号 |
项目 |
考核范围 |
竞赛内容 |
题目类型与权重 |
1 |
原始凭证 |
常用原始凭证的填制 |
参照财政部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大纲《会计实务》和《会计基本技能》内容 |
模拟单个小型企业一个会计期间的会计业务; 凭证权重55%左右 账簿权重15%左右 报表权重15%左右 会计资料整理10%左右 其他权重5%左右 |
2 |
记账凭证 |
审核原始凭证 填制通用记账凭证 |
3 |
日记账 |
登记现金 银行存款日记账 |
4 |
明细账 |
登记明细账 |
5 |
总账 |
登记总账 |
6 |
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7 |
其他 |
建账、会计凭证整理装订、 会计交接、账簿启用、错账更正、编制试算平衡表 |
三、比赛时间及报名范围
1、比赛时间
第三届会计技能大赛拟定于2013-2014年第一学期的第11周和第12周进行,具体比赛时间做如下安排:
会计理论知识比赛:2013年11月15日14:30-16:30;
会计手工实务操作比赛:2013年11月22日9:00-15:00(包括11:30-12:30午饭时间);
2、报名范围
2009级五年制会计电算化班、会计与审计2011级1班、会计与审计2011级2班、2011级会计电算化;2010级五年制会计电算化班、会计与审计2012级1班、会计与审计2012级2班、会计电算化2012级1班、会计电算化2012级1班。
四、比赛命题
会计理论知识比赛专家组和手工比赛专家组成员负责比赛命题工作。
具体分工:
(1)会计理论知识比赛专家组负责理论比赛的命题工作;会计手工实务操作比赛专家组负责实务操作比赛的命题工作。
(2)命题及答案制作(比赛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工作应在2013年11月6前完成,比赛试题审核工作应在11月8日前完成。
五、比赛场地及相关人员
1、比赛场地
(1)理论比赛在三号实训楼会计手工单项实训室举行,以单人单桌形式进行比赛。
(2)手工实务比赛在三号实训楼会计手工综合实训室举行,以四人小组形式进行比赛;
实训室相关配套设施由技能大赛办公室王慧、余丹老师负责准备。
2、人员安排
会计理论知识比赛监考:22人
会计手工实务操作比赛监考:16人
巡考人员:2人
考务人员:2人
六、成绩评定及奖项设置
1、评分方式
会计理论知识比赛成绩按实际得分计入个人赛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成绩取名次,成绩相同者取并列名次;会计手工实务操作比赛成绩按照参赛团体提交的比赛资料,由专家组集体评分,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
2、奖项设置
(1)会计理论知识比赛个人单项奖
应届三年制11级、五年制09级毕业班: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8人;颁发相应队员相应证书及奖金;
在校三年制12级、五年制10级普通班: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人;颁发相应队员相应证书及奖金;
(2)会计手工实务操作比赛团体奖
应届三年制11级、五年制09级毕业班: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颁发相应队员相应证书及奖金;
在校三年制12级、五年制10级普通班: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颁发相应队员相应证书及奖金;
(3)最佳组织奖3名:颁发给为此次大赛组织优秀团队的应届毕业班、在校普通班级为此次比赛提供优质服务支持的班级;
七、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比赛规定的设备,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参赛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指导老师,在比赛当天,以书面形式向比赛领导小组提交申诉书,比赛领导小组要认真负责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3、比赛领导小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八、其他
本技术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会计技能大赛领导小组。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系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