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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教学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实施细则
2019-09-28 17:41     (浏览次数)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激励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按照《中共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经管学院教学党支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立足岗位、重在日常,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扣分构成(即党员积分=基础分+履职分-扣分)。

(一)基础分。一般为每年度6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础分项目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二)履职分。一般为每年度4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履诺践诺和在教育教学、工作、生活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履职分项目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标准,履职分实行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赋予的任务,计一定分值。

(三)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员申报。党员每月如实向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事项时,也可向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

(二)支委初评。每月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按照基础分、履职分积分项目,及计分和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三)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五)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四、积分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80分—70分(含7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70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60分的党员,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地作出组织处置。

(五)因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其他特殊原因等,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党员,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定后,可不纳入积分管理范围。

附件: 1.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和扣分标准(参考)

2.党员积分登记表

3.不参加积分制管理党员审批表

4.年度党员积分情况汇总一览表

5.年度党员积分总表

经管学院教学党支部

2019年9月28日

附件1

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和扣分标准

项目

计分标准

扣分标准

一票

否决

基础分 (60分)

讲政治 有信念 (20分)

1.保持政治本色,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5分)

1.理想信念不坚定,思想政治动摇。 (扣5分)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

2.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5分)

2.不关心国家大政方针,不能积极主动学习党的相关理论知识。(扣3分)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5分)

3.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对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懈怠。 (扣2分)

4.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分)

4.不服从党组织分配的任务。 (每次扣2分)

讲规矩 有纪律(25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5分)

1.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每次扣2分)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5分)

2.在工作、生活中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视情节,扣1-5分)

3.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5分)

3.未经批准旷会,或参加党组织活动时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

4.按时、足额交纳党费。(5分)

4.不按时交纳党费。(每次扣2分)

5.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5分)

5.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的行为。(扣3分)

讲道德 有品行(15分)

1.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5分)

1.在工作、生活中有不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行为。 (扣2分)

2.自觉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群众口碑好。(5分)

2.不履行公民义务,道德品质较差,群众口碑差。(扣2分)

3.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5分)

3.参与封建迷信、赌博、邪教等活动影响较坏。(每次扣2分)

履职分 (40分)

讲奉献 有作为(40分)

1.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熟悉业务,认真负责,工作中无拖延、无失误、无事故。(10分)

1.未参加各类教学、教研、会议等集体活动(每次扣2分)

2.积极参与学院发展和系部建设,有所贡献,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0分)(此项得分=此项积分总计数*30%计算,基数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

管理服务

担任班主任每个班级计5分,同时带两个班按1.5倍计算。

担任专业带头人计10分。

2.无故缺勤(每天扣5分)

承担值班工作每周计5分。

承担党务工作(专任教师)每月计0.5分,全年按10月计。

担任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计3分。

教学改革

课时量专任教师周课时超过10节,兼课教师周课时超过6节计3分。

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每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计5分,参与人按工作量分配。课程标准每门计1分。

新专业调研、申报负责人计5分,参与人计2分。

多课头教学任务在1门的基础上,每多一门计2分。

非当年新进教师担任新课头授课每门计3分。

教学评价评教排名第一名计2分,第二名计1分。

比赛获奖

教师教学竞赛省级:一等奖12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院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指导竞赛获得“优秀指导教师”不再重复加分)

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同上)

指导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同上)

辅导员技能大赛(同上)

获得各类荣誉(同上)

科研学术

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核心期刊计6分,普通期刊计2分。

科研课题(当年结题)省级课题:主持人4分,第二、第三参与人3分,其他参与人2分。
市级、院级课题:主持人3分,第二、第三参与人2分,其他参与人1分。

参编教材(正式出版)每1万字计0.5分。

招生工作

承担招生宣传任务宝鸡每人每次计2分,城固每人每次计1分。(最高计8分)

其他工作

承担示范校建设任务每次讲座、培训的主讲人计3分,协助人员计1分。(每半天计1次)

开展讲座或学术活动(同上)

出差(除招生)三天以内每次每人计2分,四天至七天每次每人计3分,八天以上每次每人计5分。

附件2

党员积分登记表


附件3

不参加积分制管理党员审批表

党支部名称:

党员姓名

出生年月

学历

性别

入党时间

职务

申请原因

年 月 日

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意见

年 月 日

党委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4

年度党员积分情况汇总一览表

党组织名称: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所属党支部名称

积分分值

记分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附件5

年度党员积分总表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年 月 日

党组织名称

参加积分管理的 党员人数

积分等级

备注

好(人)

一般(人)

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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