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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系党总支委员换届选举办法
2019-03-20 17:35     (浏览次数)

 

一、指导思想及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为推进学院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为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好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共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党总支(直属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汉职党发[2019]11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二、党总支委员会的设立、任期、组成

1. 党总支委员会由4人组成,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组织纪检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

2. 党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3. 党总支委员应由党性观念强、群众威信高,综合素质好、工作作风正派的正式党员担任。

4.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在学院党委指导下,由上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主持。

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程序

1. 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学院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基层党总支建设的实施方案》《中共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党总支(直属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汉职党发[2019]11号)等文件精神和此选举办法,酝酿提名新一届党总支委员。

2. 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5名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学院党委组宣部,经批准后确定为党总支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正式选举工作程序

1. 党总支委员会委员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差额为1名。

2. 所有正式党员均具有选举权。

3. 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五分之四以上方可选举。

4. 选举大会由上一届党总支委员吕相征同志主持,设监票人1名,唱票人1名,计票人1名。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唱票人和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从到会的非候选人党员中推选产生,提交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5. 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党员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宣布党员大会开会;上届党总支委员会负责同志做工作报告;表决通过选举办法草案;表决通过党总支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表决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6. 发放选票,投票选举。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7. 党员填写选票时,应用钢笔或中性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不画任何符号或符号不正确的为弃权。

8. 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9. 由监票人监督计票人统计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其他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10. 计票完毕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五、党总支书记的产生及委员分工

党总支召开新一届委员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明确组织纪检委员和宣传委员人选。将选举结果报组宣部,经学院党委审定后批复备案。

 

 

 

 

 

 

经管系党总支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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